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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的宅基地文书(证明),现在还有法律效率吗? 1、原则上老文书对房产宅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证明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这是建国后的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土地测量确权工作并且当时按照测量确权实际对房产和宅基使用权进行了分配。2、对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土改时的土地证虽没有收回,但实际上已失去法律效力。3、县级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历史上的官方文书或民间文书有证据效力,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管理法》第十一...
分类:心声写照 阅读:43 次 评论:0 次 发布时间:2024-04-11